徐宗华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徐州师范大学,在政府机关工作30
年后从事律师职业。擅长处理:刑事辩护及各类合同纠纷、建筑工程、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仲裁、保险理赔等民事案件。基于丰富的工作经历,深厚的法学理... 详细>>
律师姓名:徐宗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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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213201710544815
执业律所:江苏律鼎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凯琳瑞大厦13楼
一、交通事故责任书主责要吊销驾照吗
发生交通事故,对伤者要进行积极救治,并立即报警,等待交警来处理。因为交通事故的后续处理与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息息相关。涉及到垫付的话,要保留好相关票据。
醉酒驾驶、肇事逃逸、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将机动车交给无证之人驾驶等都可能导致驾照被吊销,但是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
二、交通事故责任判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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